陜地礦一發(fā)〔2014〕6號
分公司(隊)各單位:
為加強分公司(隊)車輛管理,按照總公司安保會議要求,較好地執(zhí)行總公司、分公司(隊)有關車輛管理規(guī)定,降低車輛運行成本,并實現安全行車,結合分公司(隊)實際,就加強分公司(隊)車輛的管理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車隊
經2014年1月20日總經理(隊長)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立車隊,對分公司(隊)車輛及外租車輛進行集中統(tǒng)一管理,車隊設在行政部。經2014年1月24日總經理(隊長)辦公會研究決定,車隊長由行政部司機翟劍軍擔任(兼),試用期半年,待遇按分公司(隊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二、車隊職能
1、建立分公司(隊)車輛(外租)管理檔案,對各車性能指標、日常維護、行車統(tǒng)計、輪胎更換、油料消耗、審驗等進行詳細記錄,細致管理,以保證行車安全、合理消耗。
2、在特定時段調配車輛,特別是在進行重要接待或舉行重大活動時,并做好節(jié)假日車輛的使用及封存工作,確保公車公用。
3、負責對駕駛員進行業(yè)務和安全的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。
4、集中管理車輛的油料、維修、保險費用,以降低車輛運營成本。
5、協調交通事故及違章費用的處理。
三、車輛費用的形成與列銷
車輛運行各項費用由車隊本著節(jié)約的原則統(tǒng)一集中管理,如油料統(tǒng)一辦卡,統(tǒng)一開具增值稅票,統(tǒng)一辦理保險,固定維修點等,以節(jié)約費用。車輛形成的各項費用由車輛所在單位列銷或由大隊財務劃轉。
要求車隊切實履行職責,加強對分公司(隊)車輛的管理。各用車單位要自覺接受車隊在職責范圍內對分公司(隊)車輛的管理,在自主安排生產用車、保證生產正常進行的情況下,確保分公司(隊)車輛安全正常運行。
陜西省地礦總公司第一分公司(隊)
2014年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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